重定义数组 命令 所属类别:数组操作
本命令可以重新定义指定数组的维数及各维的上限值。
语法: 无返回值 重定义数组 (欲重定义的数组变量,是否保留以前的内容,数组对应维的上限值,… )
参数名
描 述
欲重定义的数组变量
必需的;通用型,参数数据只能提供变量数组。
是否保留以前的内容
必需的;逻辑型,初始值为“假”。
数组对应维的上限值
必需的;可扩充的;整数型。
例程:
说明:
重新定义数组的各项属性。
注:
如果需要保留以前内容需要在第2个参数中为“真”。
参见:例程